《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中第四條規定: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中的要求,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提出: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全市土地收儲供應環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工作程序》(保土領辦〔2021〕2號)要求,工況用地除外的其他性質土地,收儲后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由供地部門負責開展土壤調查工作。
保定市2023年度第188批次建設用地第1號地塊、2號地塊原用地類型為農用地,根據《保定市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動態維護——用地布局規劃圖》,本地塊項目擬選址位置未來規劃為“道路用地、防護綠地和居住用地”。根據相關規定,需要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2023年2月,受嘉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河北藍洲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擔保定市2023年度第188批次建設用地第1號地塊、2號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該地塊位于陽光大街以東、隆昌路以南、公園時代小區以西、創業路以北,1號地占地面積為23456m2,2號地占地面積為9743m2,地塊中心坐標:東經115.47547°,北緯38.90598°。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于2023年2月對本次調查地塊及其周邊環境進行了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相關人員的訪談。根據歷史衛星影像、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得知,本次調查地塊共有2個地塊,1號地分為3個區域,分別為村莊住宅、庫房區域,美力方舟健美俱樂部區域和保定市鑫興玻璃廠;2號地分為三個區域,分別為河北泰絨加工廠,道路,孟氏芳林酒店(部分區域)其余區域土壤皆為原狀土,至今仍種植小麥。無工業生產活動。
本次調查地塊周邊1km范圍內,歷史上存在6家等企業,除此之外還存在居民住宅、學校等敏感目標。
本次調查在現場設置了20個土壤采樣點,地塊內共設置19個土壤采樣點位。
本次主要通過對保定市2023年度第188批次建設用地第1號地塊、2號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為調查地塊后期合理開發提供依據。